1、可行性研究(即工程选厂)的原则
可行性研究系在已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项建厂条件,并进行必要的水文气象、供水水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和水工模型试验。对车站站场改造,专用线接轨,运煤码头及专用供水水库的可行性研究,也需同步进行。对在山区建设的电厂还要着重研究边坡稳定与不良地质现象、环境影响和减少土石方工程量等问题。设计院与电力公司及建设单位共同研究重大技术经济原则,落实各项建厂条件(如煤源、水源。灰场、交通运输,专用线接轨、用地,拆迁、环保,出线走廊,地质,地震及压矿等),并协助电力公司和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取得原则性协议书或书面文件。在掌握比较充分的技术经济基础资料的前提下,提出电厂接人系统,原则性工艺系统和布置方案,并经过全面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和多方案的比较,推荐出具体厂址及建厂规模,对主机和主要辅机的选型、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和建厂方案提出建议;提出电厂的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评价,为计划部门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依据。扩建和改建电厂的可行性研究,也可参照上述原则进行,工程选厂结束后,设计院应对每个专业做深入细致的论证工作。对几个重要的专业,则提出2~3个方案,着重研究,反复比较后推荐出一个主要方案报批,另两个方案作为补充,即为初设依据,
2、可行性研究中各专业搜集资料和研究内容
(1)热电负荷与装机进度,①热负荷及其发展预测、分析,②电力负荷预测,③根据热电荷分析,提出作为设计依据的综合负荷表及典型负荷曲线,③对本电厂的性质,规模、装机容量,机组型式、装机进度及分期建设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⑤说明本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和任务。研究电厂与系统的连接方案,论证电厂出线电压等级及出线回路数,与电厂建设配套建设的送受电项目及内容。
(2)燃料供应。收集有关煤矿的储量、开采量及建设进度供应数量,燃煤煤质(水分、灰分、含殖量、发热量等)。价格及运输方式等。
(3)厂址水源。说明各厂址的供水水源、玲却方式、冷却水量及在采取节约用水措施条件"下所需补充水量,提出不同供水水源的水文报告或水文地质初勒报告,并征得地方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同意,在掌握比较可靠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各种冷却方式的初步供水方案和技术经济比较。
(4)除灰系统及储灰场。说明各厂址方案除灰系统的初步方案,灰管长度。输送高度,综合利用对设计的要求。提出灰场占地面积。房屋拆迁面积、户数、山洪流量、洪水位、潮水位、除灰水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建坝材料、运距及运输条件等资料。
(5)工程地质。单独提出工程地质勘测报告,必须查明与厂地稳定性有关的构造断裂,落实厂址的地震基本烈度,分析判断场地的抗震设计,建筑场地土壤类别和地基震动液化的可能性及其对策,并对厂址稳定性作出评价。
(6)工程设想。主要对新建,扩建或改建电厂的各主要工艺系统及项目的主要技术原则与方案进行研究,并作为对本项目进行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分析的基础。
(7)环境保护。按国家颁发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电力部颁发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火电厂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深度暂行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市环保部门审批。
(8)经济效益分析。根据推荐的厂址和工程设想考虑的各主要工艺系统和主要技术原则与方案,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发电成本的计算。经济效益指标的计算等,计算方法执行中国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颁发的(电力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实施细则(试行).
(9)总结与技术经济指标。综合上述可行性研究各章所研究的问题,提出主要结论性意见及定总的评价。提出存在问题和建议,描述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在可行性研究的同时,电力公司应上报《设计任务书》,由设计院配合提供数据。变电的选址报告,内容同发电。送电暂不进行选址。但线路较长则可先进行踏勘。